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工作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网络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职能部门由主管领导指定1名人员担任网络信息联络员,负责配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指定人员名单请于2020年1月2日前报送院办。
网络信息联络员是学院信息化管理的主要成员,是加强和完善学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网络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职责说明如下:
1、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办公室分配的任务及时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汇总、上报;
2、按照上级文件及办公室要求在国庆等重要时期进行网络安全保障值班工作;
3、定时检查本部门信息系统情况,宣贯网络安全相关知识,保障本部门信息系统安全;
4、加强与办公室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收集部门信息化建议及需求,上报办公室。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学院办公室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