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育国学风•绚丽年华第十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3浏览次数:802

关于开展美育国学风•绚丽年华第十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的通知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研机构、社会团体:

    为应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程的意见», 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一系列相关的文件要求, 在学校文化建设、教育教学实践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提高学生的美和人文素养, 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的审美教育人文素养教育正成为学生成长的人,发挥“以美育人, 立树人”的要作用。组委会决定提结束第届展评,专举办以“美育国学风”为题的第十届全国美教学成果展情如下:

    一、主题宣示:传承民族文化,继承优秀传统,创新艺术教育,推动美育发展

    二、成果征集:以位名义组织报送的各学科以弘扬传统文化为题的美成果:

    1.美术摄影类作; 2.音像视频类作品;3.舞蹈戏类作品;4.文学诵读类作; 5.具有创新造性质的各类作品图; 6.学校美育总结报告; 7.教的美相关论文、教案、 优质等; 本届特增加学经典诵读和表演类影像视类作

    三、展评形式:成绩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年度“华文化美育传承程模范单位奖”“中华文化美育传承工程优秀单位奖”;“中华文化美育传承工程模范教师奖”和“中华文化美育传承工程优秀教奖”等奖励以及教学成果(学生作品)的等级奖励。成果特别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推荐为 ''十佳百强” 名校和名师 。

    四、获奖鼓励:凡进入''模范和优秀”榜单的学校和教师,将入编《中国当代美育发展备忘录》一书,授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实验基地”; 在2017第三届全国美大会隆重表彰; 单位和领导及骨干教师吸纳为中国人科学学会美育研究会理事单位 。优秀艺术作品邀请参加每年一度“全作品年度大展”。 优秀文章、 教学视频和音乐舞蹈类成果在中国美育网发表播出并推广 。

    五、报送要求: 1.对报送教师而言,没有学生作品即等于没有教学成果; 2.各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或专业教师负责整理和报送事宜, 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3.认填写报送清,认真填写初评等级; 4.一律子报送。

    六、重要说明:本活动不收报送、参评等费用并全面反馈参评结果: «获奖公报»。

    七、报送方式:首期报送截止2017年7月底。报送人:刘老师 :15855781016

    八、媒体支持: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中国美育网、人生美育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研网、 美中国视觉网全力配合本届活动 。

 

    附件:全国美育第十届通知(原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