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美育正能量•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8浏览次数:3765

关于征集“美育正能量·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

参赛作品的通知

 

商学院广大师生:

    为全面响应和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决定》精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建设美丽中国培养热爱美、追求美、创造美的社会主义新人。“美育正能量·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活动从即日起至7月20日向全国高校师生征集作品,本届报送、参评、评比结果公布,均不收费。评选获奖单位(个人)大赛采取单位集体报送的形式进行,人文与艺术系具体承担商学院本次大赛作品的报送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美育网专家文员会、中国紫禁城高端艺术品展览中心、中国长城学会全国校园行动委员会等。

官网: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二、媒体支持:

    光明日报、新华社新华网、CCTV、CETV-1、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美育网等。

    三、活动主题 :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四、成果报送:

    1.美术类作品;2.音乐、舞蹈类作品;3.影视、动漫类作品;4.文学类作品;5.学校美育类报告、总结;6.美育相关论文、教案、优质课录像等。

以上可全面报送,也可单项报送。

报送内容:

    1.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油画、水粉、岩彩、素描、速写、国画、工笔、漫画等作品;

    2.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广告、建筑、工业、环艺、时装与其它艺术设计类作品;

    3.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书法、篆刻、版画、剪纸、刺绣、染撷、粘贴、编织、陶艺、雕塑等作品的清晰图片;

    4.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动漫(截图可报送)、摄影、歌曲MV、影视(DV、手机视频等)作品;

    5.教师艺术美育教学成果(论文、教学录像、实践总结、教学设计等)及学校美育成果类报告、学校网站首页截图、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简介(附图片);

    6.学校文化标识中的视觉文化构件。学校文化的软件系统:校徽、校歌、校训、校旗、校服和校内学生社团的各种徽标、饰品等;学校文化的硬件体系:校门画廊、文化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学术礼堂、体育场馆、标牌匾额、教室设施、教育设备、校园雕塑、园林假山等清晰图片。

    以上并非报送标准,各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择优选报。

    五、奖项设置:

    单位奖项:1.“全国艺术美育百强单位”(太庙参展资格);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实验基地”(长城参演资格);3.“全国艺术美育特色学校”(大会授牌)。

    个人奖项:综合以上六大类评出个人教学成果奖项、论文评比奖项、艺术作品奖项。

    优秀作品邀请参加每年一度“紫禁城全国美育成果精品展”。对于一等奖和特等奖获得者,还将组织参加由台湾青少年多元发展协会、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美育网等共同主办的“金赫杯”全球艺术大赛。单位成果突出的将推荐载入教育部《中国美育年鉴》。优秀歌舞节目录像推荐参加年度展演。

    可颁发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全国美育成果展评联合组委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联合签章的奖牌、证书。

    六、参赛作品报送要求及报送截止时间:

    作品格式:文档:WORD格式,大小不能超过2M;图片:JP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2M;视频:MP4、AVI、WMV、MPG4等常用视频格式,时长不超过30分钟,单部作品大小不超过360M(非电子版报送除外)。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

    七、作品报送邮箱及联系人:rwyysx2012@163.com

    联系人:刘众一老师手机号:15855781016

    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

                                                         20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