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广大师生:
第七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向全国高校师生征集作品,本届报送、参评、评比结果公布,均不收费。评选获奖单位(个人)大赛采取单位集体报送的形式进行,人文与艺术系具体承担商学院本次大赛作品的报送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教育部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长城学会全国校园行动委员会;
官网: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二、媒体支持:
光明日报、新华社新华网、CCTV、CETV-1、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美育网等。
三、活动主题 :
美育民族魂,美丽校园情。
四、成果报送:
1.美术类作品;2.文学类作品;3.音乐类作品;4.舞蹈类作品;5.学校美育成果类报告、总结;6.美育相关论文、教案、优质课录像等。
1.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油画、水粉、岩彩、素描、速写、国画、工笔、漫画等作品;
2.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广告、建筑、工业、环艺、时装与其它艺术设计类作品;
3.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书法、篆刻、版画、剪纸、刺绣、染撷、粘贴、编织、陶艺、雕塑等作品的清晰图片;
4.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动漫截图、摄影、歌曲MV、有主题的DV节目及手机视频等作品;
5.教师艺术美育教学成果(论文、教学录像、实践总结、教学设计等);
6.学校美育成果类报告、学校网站首页截图、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简介(附图片);
7.学校文化标识中的视觉文化构件。学校文化的软件系统:校徽、校歌、校训、校旗、校服和校内学生社团的各种徽标、饰品等;学校文化的硬件体系:校门、画廊、文化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学术礼堂、体育场馆、标牌匾额、教室设施、教育设备、校园雕塑、园林假山等清晰图片。
五、奖项设置:
2014年学校艺术美育成果——等级奖;
2014年全国高校视觉文化评比——美丽校园奖;
2014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十佳百强单位;
2014高校艺术美育突出贡献奖;
2014年教师艺术美育教学成果——等级奖;
2014大学生艺术作品——等级奖;
2014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十佳百强名师奖;
2014全国十佳百强高校艺术新秀;
2014年全国大学生艺术作品评比优秀指导教师奖。
可颁发由“十二五教育部课题美育专项课题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全国美育成果展评联合组委会”联合签章的奖牌、证书。
六、参赛作品报送要求及报送截止时间:
各类文字稿件一律电子报送;
书法、国画不超过四尺,摄影、剪纸和硬笔作品不小于A4幅面;其他类作品必须在A3(双A4)幅面以上。标签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学校文化标识系统的图片不小于六寸照片;
各类作品均规格限制,拍照后缩小至800X500像素左右;
师生艺术同类作品每人报送1—2件(组),论文1—2篇,多报不评;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
七、作品报送邮箱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众一老师手机号:15855781016
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商学院人文与艺术系
201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