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辅导员: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皖人社秘〔2014〕144号),我省今年将继续开展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工作,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解决求职过程中的费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现就我院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帮扶政策与措施,使广大困难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掌握党的政策,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和关怀。 二、高度重视求职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班级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报送及时。 三、根据要求,加强监督,严格审核补贴对象和范围。截止5月1日前,经所在班级给予重点就业帮扶后(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仍未实现就业的2014届家庭困难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的认定,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规定执行。 四、凡是申请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毕业生,我院将按通知要求集中为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对申请求职补贴的困难学生,班级辅导员要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工作,重点关注,加强跟踪服务,实行“一对一”帮扶,并做好记录存档,以备接受上级检查。 六、符合条件的学生请按顺序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1.个人申请表(附件1)及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安徽省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 3.《就业失业登记证》(附件3),并按表中“提供材料目录”提供自己勾选的材料。 4.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不少于3次就业应聘机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名称等证明。 5.就业协议书(空白)。 请各毕业班级将上述表格纸质版和附件2的电子版于5月12日上午11:00前交就业指导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